



我校現(xiàn)在的簡稱叫“中南大”,這是全校眾所周知的。但是“中南大”圓了“中南大學”之夙愿夢這您恐怕不知道。筆者所說的“中南大學”不是現(xiàn)在湖南長沙的那所高校,而是指的上世紀五十年代時期我國的另一所高校。您一定會反問:另一所高校?不會吧?即使有,那與我校又沒有關系。筆者現(xiàn)在回答您,有關系,而且關系密切,這所高校就是我們學校前身。之前筆者曾向您用檔案揭秘過我校的一個名為“華中人民革命大學”的校名。下面就讓筆者再為您揭秘我校歷史上的另兩個擬用校名以及“中南大”的來歷。
一個不約而同都鐘情的校名
我們已知道,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我校前身“中原大學”根據(jù)中央意圖,為將學校辦成一所與北方“中國人民大學”相呼應的南方“人民大學”以及因我校建校之初是一所革命大學,故曾擬更換校名為“華中人民革命大學”,可是上面沒有批準此校名。但為了學校的更好發(fā)展,經當時的校領導們研究,擬定了一個新的校名更改方案。
我校初建校時校址在中原大地上,因此學校第一個校名為“中原大學”,簡稱“中大”;1950年初,學校已搬遷至武漢,因地處華中區(qū),所以學校最初擬將“中原大學”更名為“華中人民革命大學”(當時的設計者曾說明:“如改名為華中人民革命大學則可將中大改用新校名之縮寫簡稱”),未準;在此情況下,學校根據(jù)我校是屬于中南地區(qū)的高校,于是研究決定:擬將“中原大學”第二次更名為“中南大學”,并再次呈請中南軍政委員會上報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接到上報后,則以廳秘字第“五七0”號快郵代電文回復件建議:“中南軍政委員會:你會寅元電擬改中原大學為中南大學事,我部當以行政區(qū)命名大學,可能解釋為該區(qū)的唯一一大學,可能使區(qū)內大學,發(fā)生誤會,請考慮可否仍用原名或另改別名,業(yè)于三月十八日電復,茲尚未獲來電,以致該校校長的任命,尚難據(jù)以提請。盼速電復。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四月八日?!被貜鸵妶D。
第二次擬更校名就這樣又一次被擱淺。
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本世紀初,全國掀起了高校合并熱潮,原中南財經大學與原中南政法學院原本是一家的兩兄弟院校,經過分分合合又再一次合體前行。當時在辦理合校手續(xù)并申報新校名備案過程中,不知是受因“中南大學”情結而不甘的先輩們穿越時空來到21世紀的神指點,還是經辦人員一時腦洞大開,竟然奇跡般地與先輩們神吻合:提出申報“中南大學”。據(jù)合校后的第一任黨委書記徐敦楷教授回憶:“2000年1月,時任教育部黨組書記的陳至立同志來漢,單獨接見了每一所合并高校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告知了最終的合并方案,其中包括我們的兩校合并。不久,那次高校大合并方案的具體操刀者,時任教育部發(fā)展規(guī)劃司司長的紀寶成同志來漢,與我們商議新校的校名。當時,中南財經大學的吳俊培校長和我應約一同去拜訪,談及此事,我們當即提出‘中南大學’?,F(xiàn)在看來,這應該是我校第二次提出‘中南大學’的動議??墒牵o司長立馬否定,稱剛從湖南過來,‘中南大學’已經名花有主了?!碑斎?,“中南大學”的再一次提出,并非是信口開河,而是經過了反復斟酌,深思熟慮。比如:取兩校之共同點問題;校名的內涵與外延問題;校名的長短問題;…等等等等。只是可惜,就這樣,“中南大學”再一次與我校失之交臂。
一個真正開啟“人民大學情緣”的校名
這個真正開啟“人民大學情緣”的校名,其實筆者早在2003年1-4月參與學校為籌備校慶55周年編撰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科學術發(fā)展史》一書收集材料時,就發(fā)現(xiàn)我校曾經有過一個當時幾乎無人知曉或只極少數(shù)人知道但早已忘記(如離休老干沈平老師可能曾知道但咨詢他時,他說不記得了)的已經批準但終究未使用的校名。當時筆者曾復制并轉交負責學校校史館的老師借助校史宣傳將其信息進行了公開,后來60周年校史也給予了收錄記載。但具體來歷大家并不知道。
話說1950年4月,中南軍政委員會收到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的回復件后,根據(jù)當時的形勢背景與我校一起對回復進行了認真、細致、慎重的討論商議,決定擬更換一個名副其實的代表南方人民大學的校名,因而還是再一次提出了新的更名方案。1950年4月19日,中南軍政委員會根據(jù)討論結果,擬電并回復了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原文見圖片。
文意是:
“四月十五日轉來中央教育部關于詢問中原大學改名問題之快郵代電已悉,我部以為可以這樣電復中央:‘中原大學改名中南大學,我們考慮尚不致引起區(qū)內大學誤會,茲為明確計,擬更名為中南人民大學或仍名中原大學,請予核定’是否可以特此專復(原快郵代電附回)…中南軍政委員會辦公廳,四·十九”。
是年4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回復了中南軍政委員會,原文見圖片。
文意是:“中南軍政委員會:卯敬電悉,我部同意中原大學更名為中南人民大學。中央教育部卯發(fā)”。
(注:此件仍為“廳秘字”。中南軍政委員會于4月29日收,并以特文發(fā)字第432號于5月初轉發(fā)中南軍政委員會教育部。)中南軍政委員會教育部接到中南軍政委員會特文發(fā)字第432號文后,即于1950年5月11日發(fā)出通知,告知中原大學:“傾奉中南軍政委員會特文發(fā)…轉來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廳秘字代電內開‘我部同意中原大學更名為中南人民大學’特此通知,該??烧礁麨橹心先嗣翊髮W……”。(原文件見圖片。)不過要求學校暫時不向社會公開新校名。
然而,隨著全國院系大調整的展開,此校名最終沒能得到公開啟用。至此,中原大學更換校名之事也宣告夠一段落。
“中南人民大學”校名雖然沒有得到公開使用,但這個過程卻已開啟了我校的“人民大學情緣”。自此之后,學校一直比照“中國人民大學”的辦學模式辦學至今。
中原大學為了轉軌辦一所與北方“中國人民大學”相對應的南方人民大學,前后分別擬用了“華中人民革命大學”、“中南大學”、“中南人民大學”三個新校名分三次申報更換原校名,雖最終均未獲如愿,但這代表了一段真實的歷史,也說明這些校名在我校曾經過。筆者相信,這段歷史以及這種情懷與努力,不僅不會抹殺,而且會永載校史并更加發(fā)揚光大。
“中南大”情結得以圓夢
令人高興與欣慰的是,雖然這份“中南大”情結,幾次都未獲如愿,但“中南大”最終成為了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我校專用簡稱。
那么“中南大”簡稱是怎樣形成的呢?讓筆者繼續(xù)為您揭秘。
為了能將簡稱之由來了解得更清楚些,先簡要介紹一下現(xiàn)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名是怎么來的。
據(jù)徐書記介紹:“為了新校的校名,老財大專門開會請了一批干部、教師商議。大家七嘴八舌提了一些名字,很難統(tǒng)一。接著,教育部通知我們,由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的四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決定新校名稱,不擴大討論范圍,并指定我作為最終結果的匯報人。討論中,雙方堅持財經、政法不能丟,因此決定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在英文名稱中,原來的財經政法是四個單詞,太長,決定只用“經”“法”。當時,教育部并沒有要求簡稱。我親自整理打印后,交兩校蓋章后寄出。教育部沒有提出異議,直接發(fā)文。”
因此,“中南大”開始并不是作為學校簡稱來使用的,而是當時學校合校之后,為了文件“行文”的方便,便使用了“中南大”這個概念。
學校將“中南大”真正定為學校簡稱,則是后來應湖北省每所高校須上報一個學校簡稱的要求,才將“中南大”正式以學校簡稱上報湖北省教育廳備案的。
在這點上,徐書記是這樣講的:“關于‘中南大’,合校之初并沒有正式確定其為簡稱,但發(fā)文為了行文方便,慣用此概念。
后來,看到有關文件。湖北省教育部門要求統(tǒng)一各校簡稱,我校定為‘中南大’。這在湖北問題不大,因為校名同為‘中南’的只有兩家,另一家簡稱為‘中南民大’”。
2015年7月,學校又在制定的并已上報國家教育部批準備案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章程”總則第二條中明確指出:“學校的名稱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簡稱中南大……”。這樣學校簡稱在法律上又得到了進一步的規(guī)范和保障!
總則第二條中還明確規(guī)定:我校“……英文名稱為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英文縮略名為ZUEL”。同時還規(guī)定了法定校址地域及國際互聯(lián)網址等。
我們已知道學校英文縮寫名是由中文“中南”及“經”“法”之英譯而來,但是開始并不完全是“ZUEL”這幾個縮寫字母。而是“ZNUEL”。改成“ZUEL”這個縮寫是有用意的。據(jù)徐書記回憶:“關于簡稱。英文的比較好統(tǒng)一,開始稱‘ZNUEL’。后來,時任副校長的趙凌云同志提議改為‘ZUEL’,反譯名‘祖爾’,意味著‘你是我的母?!?。
學校簡稱“中南大”,不僅簡化了中南大人的許多事務,同時也有了法律依據(jù)和保障,更重要的是圓了幾代人的“中南大”夙愿夢。備注:
1、“中南大學”文件源自并保存于湖北省檔案館。且分別選自“中南軍政委員會”及其所屬教育部檔案;文件圖片源自李小敏20161118微文“中原大學溯源”。
2、“中南人民大學”文件圖片源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檔案庫。
3、“中南大學”第二次提出及“中南大”簡稱來歷據(jù)原黨委書記徐敦楷教授提供信息整理。
4、參考了2015年7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