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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星空 腳踏實地———記法學院院長、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王振民



王振民


●記者 陳卓琬
王振民 1966年生于河南鄭州?,F(xiàn)任我校法學院院長。主要從事憲法學、行政法學、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完整的關于憲法實施與適用的理論框架和制度設計,積極參與“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的理論研究與實踐。
  曾獲 “清華之友-優(yōu)秀青年教師獎勵金”一等獎、清華大學 “學術新人獎”和“北京市優(yōu)秀青年法學家”稱號等多項榮譽。曾是唯一一位同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和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學術界人士,也是年紀最輕的委員,還擔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全國臺灣研究會常務理事等社會學術職務。2011年獲得第六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榮譽稱號。
  “永遠不要讓法律技巧超越人類美德謙卑的要求,不要忘記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希望同學們既能夠沉淀下去,融入社會,又能夠超凡脫俗、卓爾不群,時刻牢記心中的道德率,成為法律和道德雙精英?!边@是2010年7月法學院院長王振民贈給500多名法學院畢業(yè)生的寄語,也是他自己從事法律學習、研究和教學20多年的親身感悟。
每一段經(jīng)歷都是財富
王振民的童年是在河南省鄭州市密縣度過的。他酷愛歷史和地理,近代中國積貧積弱而又奮發(fā)圖強的歷程在王振民的心里烙下了深刻印記,使他從小就萌生了報效國家的理想。1985年,懷著滿腔愛國熱情和報國之志的王振民以優(yōu)異成績考入鄭州大學法律系學習。通過4年的本科學習,王振民打下了堅實的法學基礎,并逐漸樹立了為法學研究和法治事業(yè)奮斗終生的志向。本科期間,王振民撰寫的《重建我國的社會控制系統(tǒng)》一文被全國性學術會議采用。1988年秋,王振民以在讀本科生身份應邀來京開會,這是他第一次踏上北京這塊陌生的土地。他帶來了精心修改、手抄10多遍的文稿,這是他的文字第一次變成鉛字。
  1989年夏,王振民考上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專業(yè)研究生。同年9月,他離開家鄉(xiāng),負笈北上,師從我國著名憲法學家董成美教授,開始了研究生階段的學習。王振民開玩笑說:“如果當時清華有法學院,也許就考清華了。”碩士畢業(yè)后,王振民放棄了分配到國務院法制局工作的機會,繼續(xù)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他的導師是著名憲法學權威,中國第一部《憲法》、現(xiàn)行《憲法》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的參與起草人許崇德教授。王振民的博士論文主方向是研究中央與特別行政區(qū)的關系。1993年~1995年,在導師推薦下,他赴香港大學法學院研究香港基本法。香港嚴明的法治給他留下深刻印象,他切身體會到,沒有法治也就沒有香港的繁榮穩(wěn)定。
  追憶往昔,王振民心懷感激地說:“任何經(jīng)歷都是財富,不要浪費人生中遇到的挫折和磨難,因為它們都是對你的鍛煉?!?br>  
投身法律研究
王振民一直秉持著這樣的觀念:法治關乎國家的前途命運和長治久安,古今中外的歷史證明,富有的國家不一定強大,國家要“富”且“強”且“久”,就必須由穩(wěn)定可靠的法治來支撐。而要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據(jù)憲法治理國家,法治必須建立在憲法基礎上,不可以離開憲法搞法治。憲法是黨和國家最重要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規(guī)定的是對人民、國家、民族最重要、最應該銘記的事項,是我們民族歷史經(jīng)驗教訓的總結。于是,王振民研究憲法,宣講憲法,呼吁在憲法旗幟下建設法治,推動用憲法規(guī)范政治體制改革,致力于社會主義憲政建設。
  憲法研究和憲政建設的關鍵在于憲法的實施監(jiān)督程序。王振民是中國法學界較早關注、研究憲法實施程序問題的學者。1999年,王振民發(fā)表了一篇極具分量的全面論述我國憲法實施的文章,這是第一篇用案例分析法研究中國憲法監(jiān)督程序的文章。有國外學者認為,這篇文章的發(fā)表標志著中國憲法學開始從單純的理論研究過渡到實證研究階段。2004年,他出版了我國第一部著眼于促進和保障憲法實施的專著———《中國違憲審查制度》。
  國家統(tǒng)一進程中的法律和政治問題也是王振民一直關注和研究的重要領域,他從讀博士起就一直對這個問題進行研究。2000年~2001年,王振民參加了中美富布萊特學者項目,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做了一年訪問學者。其間,他對自己之前對中央與特別行政區(qū)關系問題的研究進行了系統(tǒng)性的補充、修改和完善。2002年,王振民撰寫的《中央與特別行政區(qū)關系———一種法治結構的解析》出版,這是我國第一部從法律角度系統(tǒng)研究中央與特別行政區(qū)關系的專著,奠定了他以后在港澳基本法研究方面的權威地位。他還廣泛參與了涉臺法律問題的研究工作。
  身兼多職的王振民牽頭參與了國家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工作。他認為,住房保障法草案將把政策變成法律,從法律層面上明確了公民居住權,以及政府在保障人人有其住所方面承擔的責任,還將通過法律對保障性住房的資金來源給予保證。王振民還多次牽頭組織案例指導制度研討會,為中國案例指導制度的出臺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建設一流法學院
1994年春天,一次偶然的機會,王振民應邀參與清華大學法律學科的復建籌備工作。出于對法學研究和教育的鐘愛,以及建設一流法學院的夙愿,1995年,28歲的王振民來到清華任教,一頭扎入清華法學院的復建和人才培養(yǎng)工作中去。
  來到清華后,他首先認真研究清華大學和清華法學院的歷史,深深被清華優(yōu)良的傳統(tǒng)和教育理念所吸引,被清華獨特的歷史、被這里的人和事所感動。歷史上的清華法學院曾經(jīng)大師云集、人才輩出,許多名字都與當代中國重大的歷史事件相聯(lián)系。王振民從歷史中找到了方位,找到了靈感。在王振民心里,清華法學院的定位應該是:秉承清華百年傳統(tǒng),強調(diào)理想和信念教育,培養(yǎng)能夠解決當今中國和人類發(fā)展中遇到的重大法政問題的一流精英法律人才。這個定位既借鑒了世界一流大學法學院的辦學經(jīng)驗,更是對清華和清華法學院辦學傳統(tǒng)和教育理念的繼承發(fā)展。
  他的另外一項重要工作就是籌集辦學資金,建設法學院大樓。在學校的大力支持、法學院前幾任領導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清華法學院在國內(nèi)第一個建立了獨立的教學大樓,率先為每位教師配備了獨立的辦公室,并建設了多媒體教室、模擬法庭等教學設施。直到現(xiàn)在,清華法學院圖書館依然是國內(nèi)最好的法律專業(yè)圖書館之一。
  在參與清華法學院復建的過程中,王振民在師資建設方面頗費心力。清華法學院有教師 55人,其中有諸多知名法學大家。教師隊伍中,在國外一流大學獲得博士碩士學位的有23人,83%的教師擁有海外長期學習和研究經(jīng)歷,這個比例在全國法學院是最高的。王振民認為,優(yōu)秀的師資是學院最重要的資產(chǎn),學院要認真對待每一位教師。他還常常借用民商法的術語說,大家相互之間是特殊的“合伙”關系,都是法學院的“合伙人”,對法學院的發(fā)展 “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在王振民看來,教師的天職是培養(yǎng)學生,而要衡量一個法學院水平的高低,一是看這個學院對法學理論的貢獻有多大,對國家法制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問題有沒有發(fā)出自己的聲音,有沒有形成一整套主流的、關于中國法制建設的理論學說;二是看畢業(yè)生在社會上發(fā)揮了怎樣的作用,為國家的法制建設、社會的文明進步作出了什么貢獻。為了實現(xiàn)這一目標,身為院長的王振民一直以來都主張在培養(yǎng)學生方面下大功夫、真功夫,在提高教學質(zhì)量的同時,注重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和人文素質(zhì)的培養(yǎng)。他還希望能認真琢磨每一個學生,針對每個學生的特點制定個性化培養(yǎng)方案。1995年復建以來,清華法學院大力引導學生 “入主流、上大舞臺”,到國家重點行業(yè)和重要領域工作,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作貢獻。16年來,在法學院歷任領導和全院師生的共同努力下,法學院向國家和社會輸送了近5000名高端法律人才。法學院畢業(yè)生進入基層公共服務部門和國家黨政機關工作的人數(shù),連續(xù)幾年都在全校名列前茅。他們無論人在何地,在何種工作崗位上,無不以解決中國現(xiàn)實法律問題、推動中國法治建設為己任。
  2010年,在清華大學法學院復建15周年之際,王振民與全體師生分享了自己對清華法律傳統(tǒng)和精神的理解:“清華法學有其獨特的品質(zhì)和風貌,形成了自己的辦學理念和學術精神。這種學術精神既是對清華百年和老清華法學院精神傳統(tǒng)的繼承,有長達80多年乃至近百年的歷史積淀;也是15年來新法學院與時俱進,不斷將清華精神在21世紀中國法學教育中進行演繹、闡釋和發(fā)展的結果??梢哉f,清華與法學的結合造就了清華法學獨特的價值追求和學術精神?!?br>  熱愛是最好的老師。正是出于對高等法學教育事業(yè)的摯愛,王振民才會對清華法學院的建設如此全力以赴,如此如癡如醉,如此無怨無悔。王振民常說,建設與發(fā)展清華法學院是值得他終身為之奮斗的事業(yè)。從初出茅廬、意氣風發(fā)的法學新人,到今天成熟穩(wěn)重、從容淡定、思想深邃的法學家,王振民已經(jīng)在清華園度過了16個春夏秋冬,“可以讀4個本科了”。他已經(jīng)深深融入了清華。他愛他的學生,愛他的同事,愛法學院,愛清華園的一草一木。2005年,王振民獲得清華學術新人獎,他在獲獎感言中這樣說,他盡管不是清華“土生”,但是在清華“土長”的,是“清華牌”的法律學者,他的一切學術成就都是來了清華以后取得的。清華不僅提供了優(yōu)良的學術環(huán)境,而且提供了發(fā)展事業(yè)的良好平臺。清華以一種特殊方式培養(yǎng)栽培了他,成就了他的事業(yè)。
  2011年 1月 25日,由于在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中取得的突出成就,王振民被授予“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榮譽稱號。對此,王振民謙遜地說,這次獲獎不僅僅是自己個人的榮譽,而是整個憲法學科的榮譽,更是以只爭朝夕的精神風貌、為實現(xiàn)“培養(yǎng)中國未來法律精英,為21世紀輸送學術大師、興業(yè)英才、治國棟梁”法學教育理念而不懈努力的清華法學院的榮譽。“做出更多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成果”,則是激勵他繼續(xù)前行的目標。
  從年少時滿懷遠大報國志向到與法學結緣、與清華結緣,再到如今將法學研究和教學作為終身為之奮斗的事業(yè),王振民一直在崇高理想的鞭策下,腳踏實地、堅持不懈地在自己鐘愛的領域里辛勤耕耘著。因為他堅信,“法治和教育是中國的希望”。